标准简介
| 标准号 | GB/T 25127.1-2020 | 标准名称 |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 第1部分: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 |
| 发布日期 | 2020-06-02 | 实施日期 | 2021-04-01 |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GB/T 25127.1-2010 | |
| 提出单位 | 归口单位 | 全国冷冻空调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
| 执行单位 | 全国冷冻空调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
| 中国标准分类 | J73 | ||
| 国际标准分类 | 27.200 | ||
| 起草人 | 张明圣、石文星、刘华、王汝金、张文强、国德防、胡祥华、杨文靖、袁明、吴卫平、张学伟、张超、谢宝刚、马金平、杨子旭、陈文强、刘远辉、张运乾、杨磊、古汤汤、王天舒、钱坤、凌拥军 | ||
| 起草单位 | 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空调电子有限公司、重庆美的通用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大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奥克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阿尔普尔节能装备有限公司、丹佛斯(天津)有限公司、广东日出东方空气能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合肥通用环境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广东芬尼克兹节能设备有限公司、约克广州空调冷冻设备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尔热水器有限公司、堃霖冷冻机械(上海)有限公司、江苏天舒电器有限公司、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
| 适用范围 | GB//T25127的本部分规定了由电动机驱动的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的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名义制热量大于35kW,以空气为热(冷)源,并能在不低于一25℃的环境温度里制取热(冷)水的机组。其他同类机组可参照执行。 | ||
旗下实验室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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